盐城晚报讯 2016年12月2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在苏州路与香港路红绿灯处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J1006K号牌小型面包车有些破旧,随即上前检查。
民警按照大队“纠违必查疑,查疑必见底”的要求,在对车内物品进行例行检查时,从该车行李箱中查出管制高压气枪一把,于是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崇某(男,34岁,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人)进行控制,并对车辆、高压气枪等拍照取证。目前,此案已移交城南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盐城晚报讯 2016年12月2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中队民警在苏州路与香港路红绿灯处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J1006K号牌小型面包车有些破旧,随即上前检查。
民警按照大队“纠违必查疑,查疑必见底”的要求,在对车内物品进行例行检查时,从该车行李箱中查出管制高压气枪一把,于是民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崇某(男,34岁,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人)进行控制,并对车辆、高压气枪等拍照取证。目前,此案已移交城南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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